《劫匪》中的劫匪指的是邦妮和克莱德。
邦尼和克莱德,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美国雌雄大盗。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经济萧条,民生凋敝,银行破产,民众失业。年轻的邦妮·帕克(Bonnie Parker)和克莱德·巴洛(Clyde Barrow)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相遇了。
1934年1月,他们从得克萨斯州监狱越狱,杀死了两名狱警;3个月后,他们又谋杀了2名警官、一名治安官,绑架了一名警察局长……手中握着十几条性命。一路上邦尼和克莱德在明尼苏达州之间游荡,劫车,抢银行,绑架,血腥地杀戮。媒体的渲染传播中邦尼和克莱德这对亡命之徒变成了当世反抗权贵的标签偶像,收获到了远远高于好莱坞明星的热烈欢迎。
1934年,邦妮和克莱德遭警方埋伏被击毙,结束了长达21个月的抢劫狂欢。
这对传奇伴侣的离去轰动了全国。几小时以内,击毙现场这个人口只有2000人的小镇涌进了上万人,有人专门坐飞机前来凑热闹。据验尸官描述,当他到达时现场一团混乱,狂热的人们试图拿走邦妮和克莱德身上所有能拿走的东西作为纪念,甚至有人打算割下克莱德的耳朵。
后世电影也不断把邦尼和克莱德的故事榜上大屏幕,十几部相关电影和纪录片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67年由沃伦·比蒂和费·唐娜薇主演的《邦尼和克莱德》,这对屏幕里的雌雄大盗直到今天仍然站在世界电影的顶端——比方说你应该还记得他们俩亲手颁发的89届奥斯卡上那个《月光男孩》和《爱乐之城》的最大乌龙。
不过《劫匪》其实根本没在讲邦尼和克莱德的故事——它将镜头对准了这对亡命鸳鸯的背后,从他们的身后追逐他们的执法者视角见证一场对雌雄大盗的大追捕。
上世纪30年代,当邦尼和克莱德正在杀人越货亡命天涯而愈发成为全美偶像的时候,政府却对这一切灾难束手无策,只能任由警官的死讯将恐惧传遍政府高层。在社会舆论压抑到最高点的时刻,政府主脑只好孤注一掷,向那些已经被时代夺去身份的德州骑警那里寻找帮助。弗兰克·哈默和曼尼·高尔特,两个早就退休,枪都拿不稳的退休老警临危受命,踏上了横穿西部的千里缉凶之路……
就像之前提到过的,《劫匪》最珍贵的看点就是它的视角。“他们在偶像化邦尼和克莱德,我要阻止这件事!”片中凯文科斯特纳的这句台词既在片中表达了对角色冷酷牛仔形象的刻画,又像是戏外对60年代以来所有关于邦尼和克莱德电影和大众对这对杀人狂魔病态般的偶像崇拜的抗议。也许没有人应该被贴上纯粹黑白善恶,是非对错的标签,可是将臭名昭著的匪徒包装成全民偶像那一定是在人性最基本的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站在弗兰克和曼尼的视角,邦尼和克莱德以及他们背后的20世纪反文化浪潮和自由浪漫的左派情结就像是晦涩难懂的黑色幽默。当人们对娱乐的追逐超过了对生命的尊重,娱乐真正成为了至死的玩意儿。
于是在糟糕的浪漫与自由面前,倔强的老古董们只好勉力维持着赖以为生的美德,并视之高过生命。电影中在最终缉捕的告白中我们了解到围绕着老古董们最大的梦魇就是多年前没有说出口的缉捕宣言,即使成功的行动也无法消除他们对失德的懊悔;于是在最终面对穷凶极恶的亡命匪徒,老警官们仍然挺直腰杆说出追捕宣言。这看起来愚蠢,不过是拿自己的烂命开玩笑,不过也许对他们来说,这是唯一可以对抗一个时代荒唐最后的反击了。
当然《劫匪》可不仅仅是对娱乐大众的讽刺反思,它的视角不仅让我们做了参与者,还让我们做了旁观者。除了警探与匪徒,我们还见识到当世有骨有肉的罪犯亲人,政府上流阶级和下层普通市民对整起案件的观察与思考。
对罪犯亲人来说,邦尼和克莱德都只不过是在人生的交叉口上做错了一个小小的选择;对政府上流阶级来说,邦尼和克莱德是他们在经济衰退中无耻敛财提高税率的小小插曲而已;对下层普通市民来说,邦尼和克莱德象征着劫富济贫的罗宾汉,是他们对把整个社会经济搞崩溃的政府和银行业力所能及的反抗,不惜对抗执法机构也要包庇这对罪犯。
最可爱的桥段就是当弗兰克和曼尼撞上狗屎运第一次与邦尼和克莱德擦肩而过,他们明明有机会一举制敌,却在追捕过程中被一涌而上的追星民众挡在了罪犯之间,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群罪犯眼中的鱼肉护着刀俎不慌不忙扬长而去。我们说不上他们到底想的是对是错,对错几何,是什么把每个人的境地逼到极端的境地,是什么让老百姓不得不打着帐篷住在城里而上流社会无休止的派对狂欢。背后的社会问题我们只能以最阴暗的角度揣度,可是我们确定知道的只是借弗兰克口中说的“罗宾汉可不会毫不留情杀死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年大家已经看腻的拿“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做文章的电影主题。光今年,我们就能看到《贼王》,《老人和枪》,《骡子》或是哪部我不知道的艾伦·索金或是摩根·弗里曼做主角的电影。虽然这个主题确实有点拍烂了,不过就像超级英雄电影一样,大家好像从来没对这个主题感到厌倦,毕竟谁不会幻想自己能凭借所谓“经验”在逆年龄与晚辈的竞争中占得先机而获得心理上的永生。《劫匪》中横穿美国的两大警探不断被用特写来提醒我们他们的苍老与在社会中的格格不入。腿跑不动,枪射不准,甚至前列腺都在不断给追凶之路找麻烦,能够让他们在于调用一切高科技设备的FBI合作中夺取话语权的只剩下土法炼钢似的经验了。
片中两大主演,当然还是最土也是最受欢迎的《真探》似红白脸搭档。扮演弗兰克的凯文·科斯特纳不必多说了,作为铁粉去年还给奇云高士拿老师写过片单推荐,差不多七八年前就开始从壮年形象过渡到接老年大叔角色了,在这里除了一如既往的潇洒外只能暗搓搓心疼大叔也到了跑步要开始甩肚腩的年纪了。对于扮演曼尼的伍迪·哈里森就心疼成分占更大的部分了,扮演无恶不作“后现代克莱德”的《天生杀人狂》好像还是昨天的事儿,今天就要扮演一个身形羸弱还被噩梦折磨的糟糕大叔,也算是有点造化弄人吧。
如果你常看约翰·李·汉考克的电影,那你一定不会对《劫匪》中冷漠到冗长的味道感到陌生。作为好莱坞最会拍“人”的电影的几个导演之一,《劫匪》中我们或多或少能看出些许他在拍《大创业家》,《大梦想家》或是《弱点》这些电影中的克制。同时我相信这种有意而为之的平淡乏味的气质也在暗暗契合对时代现实的理性刻画,与那些尽皆癫狂,尽皆过火的邦尼和克莱德老电影和历史和相对比,给观众些许意味悠长的余地。
说到与老电影和历史,《劫匪》中我们确实能看到不少对老电影的镜像对照,比方说老版电影中邦尼和克莱德将对银行的憎恨倾注在拿枪射击银行招牌上;而《劫匪》则是两个警探拿银行招牌试射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到底还能不能应付一切。我们也能看到不少对历史的抽象解答,比方说人们争论不休为什么警察要把邦尼和克莱德射成筛子——因为怕啊……
影片的最后,警探们终于将罪犯绳之于法,换回来的却是大众对罪犯烈士般的礼遇。于是我们的主角对结果的一切百思不得之中,只好尴尬转身离去,只是单纯作为两个英雄,活在历史的B面。
相关讨论